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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:0088283463/2019-00189 |
主题分类:动态\ |
发布机构: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
发布日期:2019-12-03 |
文 号: |
关 键 词:遗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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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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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腾介因保管不善,将南房权证南江县字第201018305号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南国用(2011)第518号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证书作废。遗失声明的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(2019年12月24日前),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将予以补发。
联系电话:0827-8855960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南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9年12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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