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、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,我局对南江县市政管理所报送的2个市政项目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。审计外业工作已基本结束,现将审计情况在工程建设地点和互联网http://www.scnj.gov.cn/wzq/njsjj(县政府门户网站→南江本地网站→南江县审计局)公示如下:
该项目由四川业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负责承建,直接由南江县审计局负责审核。
序号 | 项目名称 | 施工单位 | 送审金额 | 初审金额 | 审减“-”(增“+”)金额 | 1 | 南江县城米仓山大道市政日常零星维修维护(2018年元月-9月) | 四川业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 | 662430 | 577704 | -84726 | 2 | 南江县城米仓山大道、红塔市政日常零星维修维护(2018年3月-12月30日) | 四川业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 | 366284 | 298372 | -67912 | | 小计 | | 1028714 | 876076 | -152638 |
较施工单位结算送审金额审减主要原因:
1.南江县城米仓山大道市政日常零星维修维护(2018年元月-9月)项目:签证单第7、8页审减C15砼垫层97.2m3、签证单第11页审减人工除弃渣弃石298.35m3。签证单第4页人工凿打水泥路面沟道、签证单第9、10页青石板浆铺、签证单第13、14页人行道花岗石浆铺;零星普工、技工等多计综合单价费用审减;部分材料单价未按信息价执行,费用审减。
2.南江县城米仓山大道、红塔市政日常零星维修维护(2018年3月-12月30日)项目:签证单第4页浆铺花岗石板(倒边及穿尖)、签证单第7、8页审减人工挖沟内淤泥等残渣52.07m3、人工清理垮塌土石方67.07m3;签证单第9页审减人行道地面花岗石及垫层块料拆除36.68m2、浆铺花岗石板58.68m2、C20砼垫层0.468m3;签证单第10、11页审减人工挖背水沟等处淤泥等残渣344.71m3;多计履带式挖掘机进出场及安拆2台次,费用审减;零星普工、技工等多计综合单价费用审减;部分材料单价未按信息价执行,费用审减。
该项目公示时间为3个日历天。公示期满,我局将依法进入其他审计程序。
欢迎社会各届人士和广大群众监督。
监督电话:审计局纪检组0827-8268539
附:工程结算书
南江县审计局
2019年12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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